英文语法 (English Grammar) 在英文里是文体的一种规则,使得词汇、整句或整段的英文可以产生正确的意义。关于语法的说法与解释很多,但最终都会回归到两大部份,一是记述语法 (descriptivist) ,也就是记述在正规的演说及文章中已形成的惯例;二是惯性语法 (prescriptivist) ,也就是拿事先已获认同的规则,产生有意义的句子。
人类的各种语言中,很难拿语法去规范某种语言的全部使用,所以学子们在学英文时,也应该存着「以语法检视英文的正确与合适」,而不该拘泥于「用语法产生所需英文」,以免事倍功半。
有名的例子为 McDonald 的广告句:「 I’m loving it. 」从古典语法学来看,这句话显然有些问题,但它约定成俗后,就变成可接受且自然多了。
有鉴于此,我们特别编写「如何有效学习语法」的教材,共分为 37 课,在这本教材中将不再细步介绍各种词性,而直接将中国学生比较容易困惑的三大部份「条件句」「语态」「叙述句」加以说明,而从例句的部份再带入各种词性的应用,以免像坊间各种语法书籍一样,流于枯燥乏味而没有学习效率。
这本书的内容针对北美的 ESL(English as a second language) 课程所编写,也非常适合准备考 TOEFL 、 TOEIC 、 IELTS 、 Cambridge 等考试。